妇女权益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范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用心用情做好民事检察工作。“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让我们通过一起案件,了解检察机关如何做实妇女权益保护工作。
2024年3月11日,孙某驾驶机动车与骑乘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的李某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流产,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孙某负全部责任。李某某家庭生活困难,事故发生后,孙某未赔偿其损失,导致其无法继续进行医治。
2024年6月27日,李某某来到范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求助。控申部门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民事检察部门。通过走访询问、调查核实,查明李某某家庭困难,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条件。
2024年7月11日,范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决定书。经审理,范县人民法院支持了李某某的赔偿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如果您想申请支持起诉或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范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组热线:0393—5275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