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办理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侦查。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和案件管理等工作。
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张慧敏负责重大刑事案件工作。
副主任、员额检察官:石素娟负责经济刑事案件、职务犯罪案件工作。
副主任、员额检察官:尤晓坤,负责控告、申诉、12309检察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