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提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等相关内容。2024年10月29日,濮阳市青年讲师、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组负责人于兴明受邀为基层团干部授课。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曹艳茹,团县委副书记陈信哲及各乡镇团委负责同志、范县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共50余人参加。
活动中于兴明以《以法之名 做麦田的守望者》为题,围绕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保护困境儿童权益、强制报告四个方面,结合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和治理现状,通过典型案例,释理说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阐述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意义及途径,呼吁团干部发主动担当尽责,对侵害案事件及时报告,与检察机关携手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播一颗法治种子,育一方法治心田。下一步范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与团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融入“五大保护”,能动履职,凝聚社会合力,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