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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检故事】婚姻非儿戏,重婚是犯罪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4-10-12 16:05:09    作者:    来源:    点击:713次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理应做到对彼此忠诚。然而,郑某却在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举办婚礼。她或许曾以为找到了新的“幸福”,却不知已踏入法律的禁区。

2023年6月,闵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的妻子郑某在河北省与他人举行了婚礼,并且生育了一个孩子。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郑某与闵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2015年育有一女。后因感情不合,郑某外出打工,结识了工友李某。郑某、李某二人同在外地打工,因同乡关系变得熟络起来,渐渐走到一起,后发展为伴侣关系。2022年,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郑某和李某举办了婚礼。公安机关通过走访婚礼现场宾客、查看婚礼视频等方式,收集了大量证据。他们发现,郑某在明知自己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遂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案件办理过程中,郑某如实供述涉嫌的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刑事处罚。考虑到被告人系初犯,并且自愿认罪认罚,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检察官提醒

重婚行为不仅触犯法律,而且有违公序良俗,严重影响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夫妻双方确实因感情破裂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应当在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后,再开始下一段婚姻,莫要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在婚姻存续期间便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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