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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检故事】贷款不成反获罪,小心沦为“工具人”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4-9-13 16:41:15    作者:    来源:    点击:611次


 2024年09月12日 18:12 河南
“黑户、花户、逾期都可以办理贷款”

“低息免押贷款,额度大,放款快!”

这样的贷款广告您是否见过?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如遇到类似的广告,千万不可轻信,否则很有可能掉入诈骗分子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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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张某正在家中为下个月的房租发愁,偶然间她打开了一个微信游戏群,看到对方发布的贷款信息:“低息免押贷款,额度大,放款快!”张某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般随即添加对方微信好友,询问贷款方式。对方向张某说明不需要提供抵押、担保,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仅要求张某将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卡邮寄到广东某地,就能在短时间内放款,解决张某的燃眉之急。面对陌生人提供的“优惠”的条件,加之自己家中缺钱的情况,张某一听便动了心,把自己的银行卡和手机卡寄到了千里之外的广东。经查,上述银行卡已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卡内单向流水达九十余万元,电信诈骗被害人卢某某等4人转入涉案银行卡共计三十余万元。


公安机关立案后,决定对张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经公安机关多次传唤拒不到案,张某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抓获到案。范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开展了全面审查。张某到案后称,其曾接受过当地派出所反诈宣传,知道无正当理由不得将自己银行卡、手机卡提供给他人使用,了解在银行办理正规的贷款需要担保、抵押等条件,因为缺钱,没想那么多,就将自己实名办理的银行卡、手机卡、密码等提供给了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以上足以证明张某对他人利用自己名下银行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系放任的故意,能够认定被告人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取保候审期间,多次传唤拒不到案,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今年8月,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提醒

Jianchaguan Tixing

刷“流水”办理贷款、“黑户”办理贷款均不可信!银行卡、手机卡一旦流入诈骗分子手中,就可能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等犯罪的工具,不仅无法获得贷款,还会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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