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践行司法为民理念,7月15日,范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范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赵欣与范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晓峰共同为“民事支持起诉办公室”揭牌。
民事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着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范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好“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在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中提升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