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5月10日,范县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5件拟不起诉案件逐案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爱江主持,承办检察官、听证员、值班律师、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等参加听证会。
听证会上,于爱江检察长首先对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意义和目的向与会人员进行阐明。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对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和意见,对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阐述。侦查人员就案件办理情况作了说明,听证人员针对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和探讨评议,并从多角度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不起诉决定。
会议最后,于爱江检察长对此次听证会进行总结点评,他表示开展案件听证会,以公开的方式主动听取意见,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最高检党组关于做实做优检察听证要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效路径,有利于检察机关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对案件作出公正处理。
检察长带头主持听证,以“看得见”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既是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行动,也是院领导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一个缩影。下一步,范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努力做到“应听尽听”,提升听证质效,努力实现检察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