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走深走实,近日,范县人民检察院与范县公安局同堂培训,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何林,刑检部门全体人员,范县公安局法制大队、交警大队负责人及部分民警参加了培训。
通过培训,检警双方对准确理解、精准把握醉驾行为的定罪标准、证据锁定、量刑把握、以及稳妥做好新旧意见衔接期间的案件办理工作形成了统一认识。
今后,范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持续通过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同堂培训等机制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凝聚检警合力,努力推动办案质效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