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的一天,范县检察院的石素娟检察官走访救助对象张小花(11岁),孩子的话让她非常扎心:“我们没有了爸爸,妈妈还需要人照顾,更照顾不了我们,我和姐姐就是没人管的孩子,小伙伴说我们是野孩子……”
2023年6月30日,控申部门收到未检部门移送的司法救助线索。张小花的姐姐张大花(13岁)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被强制猥亵,智力四级残疾,是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家庭生活困难,张大花的爷爷张某代其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
在走访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张大花的父亲几年前因交通事故去世,母亲杨某智力三级残疾。经村民组织协商并经法院认定,张大花的监护人是爷爷张某(70多岁),张小花的监护人是其外公外婆(均为70多岁)。
面对这样的家庭,该怎么帮助才能让他们渡过难关,让张大花和张小花以后的生活没有后顾之忧。母亲杨某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再加上爷爷、外公外婆年事已高,照顾孩子力不从心,怎么照顾两个孩子呢?控申部门立即向院党组汇报,围绕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方案,积极与县民政局、乡政府协调。经数次沟通协调,最终为两个孩子办理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个孩子每月可以领取1050元,直到18周岁为止,让两个孩子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同时积极与县民政局协商,为该家庭争取了扶危济困送温暖救助金3000元;检察机关发放救助金2万元。
让石素娟最放心不下的是这两个孩子的心理健康。办理完该案后,她时刻记挂着这两个孩子。每次走访都精心为她们准备礼物,有时是件漂亮的裙子,有时是益智类的玩具,有时是生活必需品。同时在节假日会邀请孩子们看电影、走进农业园等,让两个孩子感受到温暖的同时,又能感受大自然带给她们的乐趣。
在那次走访时石素娟告诉两个孩子:“以后我就是你们的妈妈,会经常看你们,以后谁再说你们是野孩子时,你就告诉他们你们的新妈妈是检察官。”
在接受采访时石素娟表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要注重深层次掌握案件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以及背后深层次原因,检察机关能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通过协调有关部门联动,从而达到“应救即救”,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效果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