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五型”检察机关建设、“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范县人民检察院重申“周五学习日制度”,将每周五下午作为全体干警的固定学习时间,结合年初制定的年度业务培训计划,明确学习培训重点,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