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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美”的代价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5-31 12:07:54    作者:    来源:    点击:912次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但是
为了“爱美”而去盗窃化妆品
这个代价有些大哦


近日

小王在商场盗窃化妆品

被当场抓获


经查

小王在同月内连续三天多次

在商场盗窃化妆品

后在其家中搜查出被盗物品

有眼霜和精华液等化妆品

一共有17件

价值3600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
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
扒窃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
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小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判处小王拘役三个月

缓刑四个月

并处罚金3000元




用盗窃来的化妆品
会变得更美吗?
答案是否定的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一定要遵纪守法
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想要通过盗窃不劳而获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辛勤劳动买来的化妆品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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