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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做强民事检察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县人大调研指导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4-28 18:09:31    作者:    来源:    点击:1093次

4月26日上午,范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路同达、法工委主任张建华等一行7人到县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爱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梅涛、民事检察负责人及民事检察干警参加调研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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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于爱江检察长就2020年以来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执行监督及民事支持起诉等领域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向调研组进行了汇报。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县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成效,参会人员围绕民事检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民事检察队伍建设、民事检察业务开展等情况进行踊跃发言、交流。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路同达指出,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不断强化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形成了多元化监督格局,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并对做好民事检察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方式,深入社区、乡镇等人群聚集地方,大力宣传民事检察监督范围、方式和程序努力提高知晓率。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手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办案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同时,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做好息诉服判和促进和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能力。针对民事检察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特点,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善于借助“外脑”,提升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

于爱江检察长对县人大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支持、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下步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质效为切入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常态化加强虚假诉讼监督,深入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做好民事检察和解,持续推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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