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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节假日盗窃案多发?小心保管财物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3-4-28 18:05:38    作者:    来源:    点击:495次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份以来,

小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连续多天

分多次盗窃某工地废旧钢管


第一次

盗窃废旧钢管六、七根

第二次
盗窃废旧钢管三捆
(每捆钢管三、四根,多的五、六根)
第三次
盗窃废旧钢管四捆
第四次
盗窃废旧钢管四捆
第五次
盗窃废旧钢管四捆
第六次
盗窃废旧钢管五捆

每次盗窃后
都将盗窃物品卖到某废品收购站

经范县人民检察院审理后
向范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小苏因盗窃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不义之财取不得
投机取巧走不通
不要为了快速谋取钱财
而走上不归路
切勿心存侥幸
盗窃财物
从中牟利
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
对收购情况要如实进行登记
避免为他人销赃提供便利
而不小心触犯法律

企业、建筑工地等单位
要加强日常管理
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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