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1年1月份以来,小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连续多天分多次盗窃某工地废旧钢管第一次盗窃废旧钢管六、七根第二次盗窃废旧钢管三捆(每捆钢管三、四根,多的五、六根)第三次盗窃废旧钢管四捆第四次盗窃废旧钢管四捆第五次盗窃废旧钢管四捆第六次盗窃废旧钢管五捆每次盗窃后都将盗窃物品卖到某废品收购站经范县人民检察院审理后向范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小苏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检察官提醒不义之财取不得投机取巧走不通不要为了快速谋取钱财而走上不归路切勿心存侥幸盗窃财物从中牟利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对收购情况要如实进行登记避免为他人销赃提供便利而不小心触犯法律企业、建筑工地等单位要加强日常管理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份以来,
小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连续多天
分多次盗窃某工地废旧钢管
第一次
盗窃废旧钢管六、七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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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