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找谁负责? 法条援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标记自营业务方式所销售的食品或者虽未标记自营但实际开展自营业务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消费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主张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作为食品经营者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条援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 进口的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暂予适用的标准,消费者主张销售者、进口商等经营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进口商等经营者仅以进口的食品符合出口地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已经过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国家建立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保存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投诉电话。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定,对收到的食品投诉举报,在受理后应及时转办、移送至属地监管部门进行核实,如有违法行为应当按规定时限进行查处。为便于投诉举报,国家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投诉举报信息化平台(12315投诉平台),受理时间为全年无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