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检察建议”是最高检制发的第一份维护公共安全的检察建议,出发点在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落实好最高检《关于贯彻窨井盖相关指导意见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通知》,近日,范县检察院与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联合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峰及第三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尤晓坤参加了会议。会上尤晓坤首先解读了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的制发背景和主要内容,并就如何全面落实《指导意见》惩治涉窨井盖相关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办案质效提出意见。近年来窨井“吃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相关事件背后涉嫌的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很少,司法打击不够精准、不够有力。司法实践中,对于盗窃、破坏窨井盖等犯罪,一些案件罪名适用不准确,罪责刑不适应,处罚过于宽缓。《指导意见》的出台,进一步严密了法网,推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体现了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自觉和担当。刘峰表示,下一步范县检察院将更有针对性地打击涉窨井盖的各类犯罪行为,推动窨井盖问题的综合治理,切实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