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检察业务检察业务
范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应急局执法大队对化工企业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12-23 09:11:07    作者:    来源:    点击:395次
为认真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强化辖区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整治,预防事故发生。12月13日,范县检察院联合县应急局执法大队深入辖区化工企业进行联合安全督导检查。
10.jpg
11.jpg
联合督导检查人员仔细检查了企业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预案是否制定完善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同时,提醒单位负责人一定要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落实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了安全意识,有效落实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的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为辖区化工行业安全形势奠定了良好基础。


扫一扫在手机浏览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2026   范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备案编号:豫ICP备15015868号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范县人民检察院   电话:0393-88888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