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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犯罪层出不穷 时刻警惕!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10-20 16:29:56    作者:    来源:    点击:517次

案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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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某某就职于某银行信用卡中心,2021年8月份以来,常某某在为客户办理银行信用卡时,秘密盗取持卡人设置的信用卡密码,随后用隐藏在包内的pos机触碰持卡人银行的信用卡,盗取持卡人银行信用卡的资金。常某某用同样的手段先后盗取14名客户共511580元,用于网络赌博。
被告人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常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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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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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账户,守护好个人资金安全,检察官为您带来银行卡账户安全保护小妙招:

一要保护好银行卡磁条信息和密码二要开通余额查询短信提醒功能三要防范个人身份信息泄露四要防范银行卡遗失、被盗或冒用五要设置交易安全锁。现在新型犯罪层出不穷,望广大人民群众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密码,以防失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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