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汇报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REPORT
五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保障范县高质量发展中积极作为、奋勇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实现新发展。
一、围绕中心大局,在助推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新担当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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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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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批准逮捕涉恶犯罪39人、起诉77人,追加逮捕4人、追加起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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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移送腐败问题及“保护伞”线索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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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办案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件,促进长效常治。
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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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妨害信用卡管理等各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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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期完成结对帮扶村脱贫任务,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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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春雨”司法救助工作室,创新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对农村贫困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99人,发放救助金34万元,工作机制被最高检收录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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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4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6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污染水域14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公里,清理生活及建筑垃圾500余吨。
积极参与抗疫防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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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扛起常态化疫情防控社会责任,全体干警闻令而动、坚守抗疫一线,被评为“商住小区疫情防控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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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涉疫犯罪,依法批捕8人、起诉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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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无接触办案模式,通过远程提审、远程庭审办理案件613件,做到抗击疫情、司法办案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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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黄河汛情紧急,立即组建一支50名检察干警志愿服务队,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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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技术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慎捕慎诉慎押,不捕12人、不诉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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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16名联系企业领导干部开展法治宣讲300余场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7个。


二、守牢职责使命,在强化司法为民中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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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增进民生福祉
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17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安全。


会同住建部门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共排查15174个,督促消除安全隐患304处,努力守护人民群众“头顶”“脚下”安全。


加大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起诉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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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回应群众诉求

全面开展检察公开听证,共组织听证157次。
每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爱民实践服务举措,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件件落实、事事见效。
坚持能动司法,深化诉源治理,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促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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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零容忍”打击未成年犯罪,批捕64人,起诉67人。
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17人、附条件不起诉10人,帮助3人回归校园、16人重归社会工作。


建成全市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把对孩子的保护做得更实、更细。




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25场次。
创建的“范检守护360”品牌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品牌亮点,未检部门被评为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刑事法律监督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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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立案17件、监督撤案22件;纠正漏捕41人、纠正漏诉42人,提出刑事抗诉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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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捕率、不诉率较2018年分别上升12.4%和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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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建议变更羁押强制措施51人,诉前羁押率从2018年50.1%下降到2021年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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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81人、社区矫正不当22人,对财产刑执行提出纠正意见197件。
民事法律监督更加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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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裁判结果正确的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10件,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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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虚假诉讼监督,纠正“假官司”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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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违法案件26件,2件执行监督案件被市检察院评为精品典型案件。
行政法律监督更加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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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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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行政诉讼全过程和行政机关非诉执行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4件,全部采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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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征地拆迁、土地执法领域化解行政争议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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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整改违法占地17万余平方米。
公益诉讼检察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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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13件,民事公益诉讼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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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河长/田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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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公益诉讼观察员,在线索发现、监督办案、提升质效等方面借智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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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开展红色革命资源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的辛庄镇毛岗村176名革命烈士墓群保护案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件,央视军事频道进行报道。
四、深化改革创新,在推进转型升级中全面提升检察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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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2人,起诉21人。依法调查核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共调查核实2件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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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内设机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将原有17个科室整合为5个部门,检察业务、综合行政“3+2”模式精简高效,初步构建与“四大检察”工作格局相适应的职能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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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案—件比”由2019年的1.48下降至2021年的1.05,全市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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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导责任,2021年适用率达95.6%,量刑建议采纳率99.1%,一审服判率达到98.1%,从源头上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三个效果”得到充分彰显。
五、狠抓队伍建设,在夯实基层基础中锻造检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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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从严治党的政治根基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思想政治建设立根铸魂,创新打造“党旗红·检察蓝—检心守望公平正义”党建品牌。
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先后就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情况、爱民服务承诺落实情况等向四大班子报告20余次。
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总数和填报比例全省“双领先”,在全省第十五次检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推广。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建立完善制度机制54项,促进严格规范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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锤炼担当实干的过硬本领
组织12名业务骨干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线上培训383场次,积极参与上级院“争创品牌工作、争当办案能手”“一院一品、一院多品”创建活动,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2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首届十大检察之星”,1名干警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濮阳十佳政法干警”,2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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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接受监督的行动自觉
坚持阳光司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各界人士28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开放日”、视察调研等活动,近距离了解检察、监督检察。
更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互联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48条、重要案件信息360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645份,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1415篇,以自信开放心态回应社会关注。
第十五次党代会为范县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在新的发展征程中,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未来五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牵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争先进、创一流”为目标,在务实创新、加压奋进中抢先机,在拉高标杆、能动司法中开新局,努力实现整体工作争先进成高原、重点工作创一流起高峰,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范县高质量发展。2022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以更强定力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前行方向
以更大力度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更高站位融入中心大局,护航和美范县建设
以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以更严标准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