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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2-4-22 15:10:12    作者:    来源:    点击:623次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范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深入贯彻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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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习



2022年4月18日18:00-20:00,范县院控申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在3楼会议室召开了《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学习会议。会议由控申部门负责人石素娟主持。在会议上石素娟领学了《信访工作条例》,并把《信访工作条例》与2005年修订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内容不同之处进行对比,全面对《信访工作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进行解读。

个人自学



集中学习结束后,控申部门人员利用闲暇时间开展自学。仔细研读每条条例,充分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以解决信访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切实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

讨论解惑



4月19日18:00-19:00,控申部门组织人员召开学习情况总结会议。在会议上与会人员就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针对理解不了、吃不透的条款进行了交流,及时解决了相关疑问。

实践运用



通过反复学、对比学,控申工作人员对《信访工作条例》已有比较深刻的理解,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会将学习的精神和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结合本职工作,以更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为范县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应有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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