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更是将“家事”上升为“国事”,让父母“持证”上岗,“依法”带娃。
虽然在疫情期间,但是为了督促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更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近日,范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带领涉案未成年人杨某、史某的父母进行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法学习。
未检负责人谢佳吝分别带领着杨某、史某的父母逐字逐句的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全文,重点学习了第二章“家庭责任”。在学习过程中,谢佳吝结合杨某、史某的涉案情况,以案说法,进行亲职教育。
杨某父母在学习过程中,一度哽咽落泪,对自己作为父母的失职深表内疚,对孩子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也表示非常痛心。史某的父母也表示由于文化水平低,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不知道如何和孩子沟通交流导致孩子性格叛逆才走上犯罪道路,通过这次教育学习,深刻认识到作为父母的失职是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
通过这次学习,杨某、史某的父母均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也明白了陪伴孩子的重要性,对检察官组织的特殊的学习课堂表示非常感谢,在以后的生活中,会多关心孩子,履行好监护责任。
检 察 官 说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父母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同时要言传身教、严慈相济、平等交流、共同成长。不仅如此,公、检、法还将配合政府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2022,保护未成年人
让我们从“家”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