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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到濮阳调研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12-29 16:32:38    作者:    来源:    点击:169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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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韩成军、国家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副局长潘辉一行到濮阳市调研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并召开座谈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清华,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和平参加调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建玲,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世敏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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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对我市检察机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韩成军在会议结束时,结合自身工作体会,提出五点要求:

01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检察机关要扎实开展好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要善于履职,敢于履职,严牢耕地保护红线保护好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同时,对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怠于履职、不履职的要依法监督,形成可供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保障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提供检察方案、贡献检察力量

02


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体系。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化协作配合,凝聚共识,积极探索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体系,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司法合力。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现实意义,共同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保护

03


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检察机关要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网上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良性循环工作机制。通过检察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升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04


办理一批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件。要以“违法乱占耕地”非诉执行为重点,监督行政非诉执行在受理、审查、执行等环节出现的人民法院应受理不受理、不规范执行、怠于执行、违法送达等线索,以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怠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不正确履职行为,要通过办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件推动提升土地执法查处效率,破解土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难题,助力解决土地执法领域“执行难、执行乱”的严峻现状,促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05


为常态化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打好基础检察机关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土地执法领域难题破解办法,逐步解决存量土地违法问题,坚决遏制新增土地违法行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推动形成执法司法良好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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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建玲汇报了我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的试点工作中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的协作机制和运用情况要求濮阳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本次调研活动为契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梳理亮点,补足短板,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试点工作;着眼建立常态化土地执法查处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自然资源部门定期向检察机关提供土地行政处罚信息、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通过“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模式,破解行政执法难题;进一步深化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协作配合试点工作,切实把濮阳的土地管理好、保护好、利用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扛牢粮食安全生产重任,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濮阳担当、作出濮阳贡献


会上,市人民检察院汇报了我市自然资源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了与检察机关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加强协作配合工作情况。各县区检察院和自然资源局分别就工作中的亮点及难点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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