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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能担责、善担责”成为常态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12-28 09:06:18    作者:    来源:    点击:13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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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市检察院组织理论学习,市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宋世峰围绕学习《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汇编》积极发言,对当前正在开展的“两个建设”颇有意义,现予以整理编发。


宋世峰:结合64起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典型案例,支部进行了讨论,个人也进行了对照检视,感触良多,令人警醒。通报的这些案例中均突出了“责任”这个问题。下面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01


不担责,就会被追责

一、案例中有农村基层干部、有自治州副州长这样的厅级干部;既有外省市的干部、也有本地干部,甚至还有些我比较熟悉的干部;有行政执法人员,也有司法人员。他们有的被党纪处理,有的被政务处分、被免职被撤职,还有的被判处了六至七年的有期徒刑,究其原因都是因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担责,换来被追责。再小的岗位,都承担着一定的职责,这份责任没人担或者没担好,都会对大局、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就如桥梁上一颗螺母,松了或者掉了,桥梁可能会不稳,上面跑的车就会有危险。不担责就会被追责。

02


能担责,还要善担责

一、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幸福指数的要求越来越高。人们不仅要求结果公平正义,而且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也要求看得见、摸得着。倒逼着执法司法人员强化学习,提高本领。做到能担责,还要善担责。高检院相继出台了听证工作规定,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就是要让检察人员在阳光下履职尽责。自2012年中央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来,党纪规范密集出台,法律法规密集修订,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如何在制度规范之下化解矛盾,准确处理各种社会风险,准确办理各类案事件,实现质量、效率、效果完美统一,对公权力的行使是个考验。通报的典型案例中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乡镇工作人员被处理的较多,都表现了不善担责的短板。善担责也是我个人所追求的一个目标。

03


善担责,要做到一如既往

干好一件事不难,难的是把每件事都干好。现在的工作不能说哪项工作比哪项工作重要,一项工作干失败就会给单位摸黑,一项工作出彩就能为单位争光。临时性抽调、服务性的工作要与干好本职工作一样对待,把干好本职工作的劲头拿过去,也要干好临时性工作。案例中湖北张家界市疾控中心某科长,在张家界市防疫指挥部抽调期间,擅离职守,带家人出国避疫情,后被免职。一个单位的中层干部,本职工作应该干的很好,但服务中心工作没有一如既往的好下去,落了个被免职的结果。让善担责,成为常态,成为自觉,做到顾大局、利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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