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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人民检察院与县田长办探索建立“田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12-14 08:09:06    作者:    来源:    点击:1179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土地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土地资源法治建设,形成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保护合力,近日,范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田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范县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好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意见》提出,成立“田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县级总田长任组长,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设立“田长+检察长”联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田长制办公室。

《意见》明确,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田长办及相关行政机关与检察院同向同力,全面保护土地资源不受侵害。

《意见》指出,建立“田长+检察长”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专项行动、案件办理协作、共同发布典型案例、案件专业咨询支持、“生态修复式”民事公益诉讼协作、人员交流和培训、联席会议等9项主要工作内容和机制;打造“执法+司法”合作模式,努力构建共建共治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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