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精准适用羁押强制措施,实现司法公正,以让群众“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10月27日下午,范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涉嫌盗窃一案的羁押必要性审查举行不公开听证会。据悉,这也是全市首例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举行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范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庆斌主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七名听证员,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的法律援助律师作为辩护人到场参加。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男,16周岁,2021年5月至6月期间,在凌晨时段通过拉车门等方式多次盗窃未锁车门的车辆内财产,数额较大。鉴于其有多次盗窃的行政处罚记录,审查逮捕期间多次联系其父母未果,不排除其有再犯的可能性,范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批准逮捕。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人费尽周折联系到黄某某的父亲,经了解,黄某某自幼父母离异,其母已失去联系,黄某某在押期间,黄某某父亲因涉嫌犯罪也正被羁押导致失联,出狱后才得知儿子也涉嫌犯罪,深感懊悔,痛苦不已,深刻认识到因对孩子缺乏关爱和监管导致黄某某走上犯罪道路。其表示,愿意积极退赃,保证以后加强对黄某某的监管,恳请检察机关对黄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刘庆斌副检察长向听证人员介绍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和听证工作的意义,传达了检察机关“少捕慎诉慎押”和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办案理念。承办检察官谢佳吝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听证事项,辩护律师就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理由进行了说明。
听证员针对黄某某是否有社会危险性、是否有羁押必要性进行了提问。经过听证员商议后,听证员纷纷表示黄某某因缺乏家庭管教才走上犯罪道路,虽已涉嫌犯罪,但还是未成年人,认罪悔罪,赃款已退,其父亲愿意加强监管,有挽救的可能性,应该给他一次改过自新机会,一致认为黄某某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同意检察机关对黄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本次听证是范县人民检察院以不公开听证形式审查羁押必要性的积极探索和有效尝试,既有助于降低审前羁押率,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又增强了案件办理的透明度,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助推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水平的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