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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向朱金超同志学习活动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10-26 08:35:21    作者:    来源:    点击:661次

近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向朱金超同志学习的活动。

决定指出,朱金超同志是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全省检察干警的优秀代表,在他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对党忠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操守,是全省检察干警学习的榜样。


决定要求,全省检察干警要学习朱金超同志坚守初心、坚定信念的政治本色,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学习他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做到人民至上;学习他潜心笃行、精研业务的工匠精神,始终做到本领过硬;学习他淡泊名利、公而忘私的高尚品格,始终做到廉洁奉公。


决定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把学习朱金超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深化英模教育的生动教材,激励引导广大检察干警以朱金超同志为榜样,对标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增强忠诚履职、能动司法的使命感,提升争先创优、团结奋进的精气神,为建设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推动河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建设现代化河南做出积极贡献。

朱金超生前任西华县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2021年9月1日上午12时许,在连续主持研究4起案件后,因积劳成疾,心脏骤停,倒在办公桌前,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终年53岁。


朱金超同志32年如一日,扎根在基层、战斗在一线,把工作当生活,把事业当生命,他用一生的坚守和奉献诠释了对党的无限忠诚和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多次受到表彰。他曾荣获“河南省政法系统执法先进个人”、周口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科长”、西华县“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朱金超同志去世之后,受最高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的委托,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专程到朱金超同志家中当面转达张军检察长的亲切慰问,并代表省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慰问抚恤。西华县委追认朱金超同志为西华县“优秀共产党员”,周口市委政法委先后作出开展向朱金超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周口市委拟于近日追授朱金超同志为周口市“优秀共产党员”。《检察日报》《河南日报》,人民日报客户端、“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等媒体分别报道了朱金超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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