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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1-9-26 10:36:43    作者:    来源:    点击:763次

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将案件处理结果置于阳光之下,以公开促公正,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检察服务能力,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实现政治、司法、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2021年9月23日上午,范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范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职务、经济犯罪办案组负责人张慧敏主持会议,三名人大代表、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等多方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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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承办检察官对王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和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充分阐明王某某已构成犯罪,但因王某某无犯罪前科,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积极退还全部赃款,认罪认罚,且系民营企业家,在村内进行菌菇种植。为了促进案件达到三个效果的有效统一,范县人民检察院拟对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听证会上表示自己经过此次教训认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在以后的生活中不仅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还要让自己的子女、亲戚学法,绝对不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各位参会代表认真听取了承办人的案情汇报、拟处理意见及理由,并就该案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询问和讨论,也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意见。经过充分讨论,参会代表认为此案系王某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引发的经济型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积极弥补自己的错误,社会危害性较小,应该给他一次机会,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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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参会代表一致认为,范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此次听证会程序周密细致,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增强了诉讼的参与度与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了司法公正,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希望检察机关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工作机制贯彻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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