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20年度“我们的节日·重阳节”
诗歌朗诵会获奖节目的通报
根据范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全体干警现场投票,其中投票人数43人,有效票数115票,评选出前三名,现将名单通报如下:
第一名:
李何林、韩明、刘西芳《老有老的骄傲》 23票
第二名:
孙先社、姜改苹、张金金《激情久久》 20票
并列第三名:
乔博琳、秦亚楠《我愿是一枚枫叶》 18票
岳真《当我老了》 18票
范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