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时间:2020-12-21 08:55:02 作者: 来源: 点击:1142次
2020年10月30日下午,范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10名来自县知名民营企业的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共同探讨如何完善工作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活动采取参观和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在于爱江检察长的陪同下,受邀代表依次参观了县检察院服务企业暨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图片展、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件管理中心,受邀代表对县检察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随后受邀代表移步三楼会议室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庆斌主持,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继森、县人大法工委主任马宗来、县工商联主席李玉宝、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席陈凌辉出席。
座谈会上,李玉宝主席解读了县检察、产业集聚区、工商联联合发布的《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韩明宣读了《关于检察机关在范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设立检察联络室的实施意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庆斌通报了县检察院近年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工作开展情况。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吴春奎介绍了该院办理的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情况。交流座谈中各企业代表畅所欲言,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感谢,并提出了对检察工作的期望。市人大代表、濮阳市中博化工有关系公司董事长刘兴奎: “范县检察院今年以来,在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成立检察联络室,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这些举措便于与企业结合,切实符合中小民营企业的需求,为优化县域营商环境作出积极努力。下一步,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把检察联络室设在濮城、王楼,更便于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同时,建议检察院多去企业进行法律宣传,提高企业学法用法守法能力。”
“我对县检察院办理的牛某不起诉案件给予高度评价,切实践行了张军检察长“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理念,切实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县检察院扎实开展“一企一警”活动,为我们公司安排的驻企联络员工作认真负责,做了不少具体工作,对此表示感谢。”
“县检察院积极为民营企业解决难题、保驾护航,对此表示感谢。同时,也要求民企一定要诚信为本,合法经营,要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为范县发展创造更大的税收。”
座谈会上,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凌辉就产业集聚区情况及如何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联络室工作进行了发言。
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继森对县检察院今年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检察职能的宣传,让更多企业了解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取得更大成绩。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马宗来对县检察院的工作高度认可,认为县检察院在保护民生、服务发展方面亮点较多、在刑事案件办理、公益诉讼等方面办理了不少精品案件,成绩突出,切实为范县民生维护作出了很大贡献。马宗来主任表示,其本人从工作方面上做好“服务员”,对好的工作做好“宣传员”,继续做好县人大与检察院的“联络员”。
县工商联主席李宝玉对县检察院在保护民企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认可,对县工商联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表示下一步主动与县检察院做好对接,敞开平台,合力提升服务保障民企工作水平。
会上,于爱江检察长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从“努力做好服务保障民企发展工作是检察机关应尽职责、树立新的司法工作理念不断优化办案方式方法、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努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坚持参与治理积极延伸检察服务职能”等方面作了讲话。
据悉,在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前,该院在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由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凌辉和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韩明为检察联络室进行了揭牌。一直以来,范县检察院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不断探索创新服务民营企业方法举措,扎实开展“一企一警”活动,出台多个服务民企实施意见,与县工商联、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定期举办座谈交流、法律宣讲等活动,深受企业好评。下一步,该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主动作为,忠诚履职,扎实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为更好服务“六稳”“六保”,推动全县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