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2020年12月4日上午,范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深化落实“三号检察建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座谈会。县金融工作局、县公安局、县人行、农发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行、中原行、德商行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鸿普就近年来范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涉金融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对案件中反映的金融风险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防范金融风险提出具体建议和对策。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吴春奎宣读检察建议书。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爱江向金融工作局送达检察建议书。
各参会单位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就化解金融风险、打击金融犯罪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探讨。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就目前各金融机构如何加强金融管理,减少、遏制金融犯罪,加快金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进行了发言。
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爱江强调,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主动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命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全力打好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田”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二是加强协作,形成防范金融风险合力。县金融工作局和县检察院要加强联系,通过建立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信息互通、交流沟通,定期分析研判金融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尽力唱好检察机关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协奏曲”。三是严厉打击,形成打击犯罪的强力震慑。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打击金融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惩治复杂多变的非法集资、涉众型金融犯罪、网络传销、洗钱等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要坚持法律原则和底线,坚持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打击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力争让一个检察建议堵塞多个漏洞,解决一批问题,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四是从源头治理,进一步织密筑牢金融风险的防护网。打击犯罪只是最后惩罚手段,从源头治理,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才是根本。